赫山区、高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报销程序
一、入院要求:
v1、意外伤害患者入院24小时内后在院医保部办理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好意外伤害除外责任调查表。医保部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吉祥人寿电话:0737-4448187,报案以表格形式上报,表格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病种,所住医院,科室,楼层,床号等)。
v2、因参保人员或科室未及时报案所致查勘成本增加及补偿时效延长的责任由参保人本人或科室承担。
v3、意外伤害除外责任调查结果在患者出院后30个工作日通知。
二、病人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v1、城乡医保病人意外住院除外责任调查表(由保险公司提供,已确认无责任方者方可报销)
v2、患者医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v3、患者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双面)。
v4、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和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
三、报销标准:
v赫山区、高新区意外伤害病人报销比例:总费用的30%左右。
四、因下列情形造成的伤害不得予以补偿:
v1、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工伤(相关政策有规定的除外)产生的医疗费用。
v2、交通意外伤害,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医疗费用。
v3、其他不属于补偿范畴的医疗费用。
v4、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v① 重复参保的:不予重复补偿;
v②动物咬伤住院治疗的费用可纳入补偿范围:
五、下列几种有责任方的特殊情况可纳入补偿范围:
v①遭受意外伤害后(报案),责任方不明确的或找不到责任方的,90天后凭公安部门或交通部门开出的相关证明可以补偿;
v②责任方为“特困供养人员”(凭相关证明),经调查确实无支付能力的;
v③误食食品、食物中毒、精神病及老年痴呆所致意外伤害(自杀除外);
v④雷击、溺水等非人为因素所致意外伤害的;
v⑤特困供养人员意外伤害无责任方的可按疾病补偿标准纳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