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党委〔2016〕1号
关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06:14 作者:局机关党委 来源:益阳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共益阳市水务局直属单位委员会

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

通    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各党支部也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一次“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范围

局属各党支部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党员具体要求见益直发〔2015〕18号文件)。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2016年2月3前开完,会期一般按半天时间掌握。会议召开前必须报告局直属党委,党委将派人或请分管局领导参加。

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

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主持起草班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对普通党员党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讲评并提出要求。

四、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容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①召开党支部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之后,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普通党员列席会议,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提出意见建议。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③总结表态。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表态发言。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20日前上报局直属党委。

中共益阳市水务局直属单位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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