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对资阳区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河湖长制督查
9月24日、26日,市纪委监委二级调研员高日平、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姚进群、市河长科副科长苏育芬等一行对我区开展第三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督查。
督查组围绕镇级河湖长履职、河长办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样板河湖创建以及村级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对全区六个乡镇、两个街道、一个经开区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检查。督查组一致认为,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主要表现在交办问题整改力度大、评价高;智慧渔政全省率先、全天候人防难能可贵;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能运营;内业资料规范有序、宣传报道成绩斐然;自筹资金整治渠道,河湖保洁经费有保障。同时指出,个别乡镇领导干部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态度不扎实等现象。最后,高日平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扛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清四乱”、长江十年退捕禁捕和深入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7号令为抓手,拓展工作深度;要进一步加快问题整改,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级交办问题整改销号;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畜禽退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到位;要进一步督促村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大业务教育培训,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区水利局局长、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周宇峰,以及区河长办工作人员陪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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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大码头街道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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