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07:17 作者: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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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益市水利办(建)字〔202415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165号建议的答复

 

何泽宇代表:

提出的《关于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旅游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如下

    一、基本情况

志溪河属于资水重要支流,上游有多个水电站和水库,是行洪的主要通道。志溪河绿洲马场系当地村民自建,当上游水库泄洪、河道行洪时,运营马场供游客游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在志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运营马场等游乐设施涉嫌违法,系河湖“四乱”问题。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和湖南省第8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等有关要求,2022年11月30日,湖南省河长办对资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露

 

 

营场地,河道内存在帐篷、烧烤架、马车等娱乐设施等问题进行交办,2023年6月16日益阳市总河长会议披露“赫山区新安村绿洲马场志溪河沿线洲滩有多处经营性娱乐设施,河道内搭设大量帐篷、建设马场”问题,均要求限期清除整改。

综上所述,在该处私自建设(运营)绿洲旅游项目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后续建议

如确有需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级申报项目建设规划,并向有权限的相关行业部门申请行政审批,益阳市水利局将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水利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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