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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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市水利办(建)字〔2024〕5号
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曹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第05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属实,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边远山区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并督促桃江县水利局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桃江县水利局计划今年安排资金4万元对鸬鹚渡镇梅山供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解决文冲、金星两个片区近2000名群众师生饮水问题。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大事,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指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护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重大引调水工程和大中型水源工程建设统筹考虑农村供水需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源建设。地方要用好银行信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
为有效解决边远山区安全饮水问题,我局将全力配合县级,按照水农〔2023〕283号指出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水利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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