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益市水利办(建)字〔2023〕第3号(A类)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崔艳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洞庭湖航道疏浚工程打造益阳港口经济新增长点的建议》(143号)收悉,我局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1.我局全力支持配合洞庭湖航道疏浚工程建设。
2.洞庭湖航道疏浚工程所产生的疏浚砂石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河道疏浚涉砂处置办法(暂行)>的通知》(益政办函〔2022〕32号)处置。
3.该项目实施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涉水事项审批,我局根据审批权限给予支持和指导。
益阳市水利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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