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市水利办(提)字〔2023〕第12号(A类)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205号提案的答复
向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资江城区段水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第020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同协办单位就您提出的资江城区段水域污染防治相关意见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资水城区段河道保洁。资江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及河道保洁员管护机制,市水利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赫山区、资阳区做好河道保洁相关工作。赫山区河道保洁方案将资江南岸划定为河道保洁的重要区域,岸线临水坡与背水坡及滩洲,按照属地原则,按照约2.5公里一名保洁员,600元一月的标准拨付保洁费,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清除、清运;河面漂浮物打捞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每年29.8万元,交由强晟环保公司进行打捞、清除、清运,并实施长效管理。资阳区河道保洁工作经费按每公里2200元/年,采用服务外包方式,每年投入25.59万元,按日常保洁与临时保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河道保洁监督管理采取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随机巡查方式进行。2023年以来,资阳区区属河道保洁范围内共清理河湖水面漂浮垃圾近90余吨,其中塑料垃圾清理量8余吨,打捞动物尸体近56具。
二、强化资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入河(湖)排污口设施管理工作,资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排污口已全面排查并建立“一口一档”。持续推进资江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抓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均配套有自建或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稳定运行。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将资水益阳段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湖南省益阳市资水流域柘溪以下梯级水电站防汛抗旱联合调度方案》,通过开展资江流域梯级电站防汛抗旱联合调度,资江干流小水电站全面实行水资源生态流量管控,保障资江生态流量。强化执法监督,市水利局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了联合执法框架协议,按照“首见首闻、先查后移”的执法方式,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执法打击无缝衔接。近年来,资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锑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一2023年3月,资江流域益阳段水质总体为优,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三、改善十洲公园卫生状况。为做好十洲公园卫生秩序管理,赫山区人民政府已明确十洲公园卫生管理工作由兰溪镇负责,兰溪镇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属地镇、村干部定期对十洲公园流动摊点进行排查摸底,宣传相关法律,劝导商家文明规范经营。同时,完善流动摊点整治机制,不定期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行动。2023年3月20日、4月5日,兰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长办、港湾村等单位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劝导商贩到指定地点经营,有效遏制了乱丢垃圾、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资江保护条例》宣传。2022年3月1日,开展了《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暨宣传活动,市直相关部门及沿江县区安装宣传立牌34块,制作宣传展板12块,印制《条例》文本6万多本、宣传图册2万多份,并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条例》图解。去年以来,我局结合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处理信访投诉等方式对资江进行检查,同时将《条例》纳入普法内容,结合日常巡查监管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条例》相关内容,了解依法应尽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在《益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全市水利系统干职工积极参加“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的网络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将水利部印发的主题宣传画发放到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和基层水管单位进行张贴,将涉水法律法规、河湖长制相关内容编印成宣传册发放给市民,全市共计悬挂横幅800多条,发放宣传画4000多套、宣传册38000余册。同时,组织50余名“河小青”志愿者沿资江城区段开展清理垃圾、宣传《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市民守护资江母亲河的意识。
益阳市水利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