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2-25 09:27 作者:胡峰宇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益政办发〔2016〕28号)精神,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3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呈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内容丰富,针对性强。3件主办件涉及了我局的主要业务范围,尤其是涉及自来水供水及水质安全、资江河道整治,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为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针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量大、任务重的情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市水利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水利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面商,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对于主办件的办理,我们还主动函告协办单位需协助办理的事项,并邀请协办单位一起参与走访、调研等工作,做到100%沟通协调,克服“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的现象,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调研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对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我们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或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视察,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二是加强督导机制,保证办理质量。一在时间上督导。办公室明确专职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督导所有建议提案按时办结。二在质量上督导。督促承办科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在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三是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相关科室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四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群众满意。今年,凡我局经办的建议提案,均在网上进行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协办件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意见;主办件在办理复文形成后通过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及局门户网进行公开。公开后,各承办科室及时了解舆情反映,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确保群众满意。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提案委、市政府建议提案科的精心指导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的推动了重点水利工作的开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建议提案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解决,相关制度政策又不健全,仅凭水务门难以完成;二是沟通力度不够,影响了代表委员对水务工作的全面了解,导致与代表委员的期待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