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以下相关的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水利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4.水利工作统计信息;
5.本行政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在益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yiyang.gov.cn/yysw/)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益阳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7-4288011,传真:0737-4288668,通信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173号,邮政编码:413000,
邮箱:yy4288011@163.com;咨询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向本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益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必填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2)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
(4)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的相关证明,委托律师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律师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与诉讼代理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申请表后,到益阳市水利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局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
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y4288011.@163.com);或者通过登陆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ang.gov.cn)或益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yiyang.gov.cn/yysw/),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或当面提交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网上申请提交申请表的,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投诉和举报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驻本单位纪检组或者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附件下载:益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