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和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村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县(市)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水利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16人,实有在职人员116人、退休人员77人。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与科技科、水土保持科、水利工程建设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河湖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关党委;非独立核算事业站室: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局信息中心、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市山丘工程管理站、市排灌建设管理站、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管理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益阳市水利局机关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6万元;农林水支出1,9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3万元,占6.84%;卫生健康支出132.06万元,占5.68%;农林水支出1,910.63万元,占82.09%;住房保障支出105.47万元,占4.5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67.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等方面;
行政运行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征收成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86.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0.9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9.69%,主要原因是请补充该处内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成本,减少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不足部分在项目经费非税征收成本中列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河长制工作部署、总结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27.39万元,基本支出1,767.3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