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1-19005
益市水利〔2011〕112号
益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水利(农水)局、局机关各科室站、局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益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和各分管业务科室站局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室、规划建设科、山丘站、湖区站、排灌站、供水站、水保站、农电站、质监站等科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办)设局质监站,负责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质监站站长兼任。招投标办联系电话:0737-4288026,E-mail:yyzjz8026@163.com。
二、完善备案程序
我局依法对全市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省水利厅直管的除外)实施行业监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在相关招标投标活动前后,主动将招标备案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情况的总结报告等,及时送我局招投标办备案。
三、推行集中交易
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含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东部新区城区)所有应当招标的水利建设项目都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已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中心的其它各区县(市),其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分别进入其交易中心交易。同时,鼓励全市其它各类水利建设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四、规范抽取评标专家
全市各类水利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都应当在我局招投标办、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市发改委网络终端随机抽取。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建设 招投标活动 通知
益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