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指导区县(市)河(湖)长制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737-428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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