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3日)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分工,细化了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了工作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三是公示了法治水利建设情况。年初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了上年度法治水利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和益阳市水利网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完善了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问责机制、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普法工作制度,将普法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计划、同考核,保障法制水利建设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意识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我局根据有关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并在局务会和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确保干部职工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2.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新出台的法律法规;6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全市100多名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10月组织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到省水利厅参加全省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3.学法考法组织严密。我局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通过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干部自学、集中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2024年我局93人参加“八五”普法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4.党内法规学习深入。在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中,我局组织了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榜样的力量》等。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加强法治宣传,水法律法规普及到位
1.法治宣传活动精彩纷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年初,局党组就认真部署“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每年的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龙洲广场举行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并到资江沿岸开展志愿护河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益阳电视台、益阳综合频道997播放相关水法律法规宣传口号、图片和水利公益广告视频,并在佳宁娜广场繁华地段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水法知识和水利公益广告。三是宣传面广泛,全方面覆盖无死角。我局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市区中心位置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共印制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份,宣传标语500多条。同时,各县市区组织宣传车辆深入乡镇以及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工业园区、矿山地段集中宣传广播,并通过宣传册、横幅、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让广大群众提高了保护水、节约水、珍惜水的意识。
2.宣传宪法针对性强。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弘扬宪法精神,要求局直单位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全文学习、专题学习的方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同时,“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局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
3.以联合执法巡查实际行动广泛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思想,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河湖边界水域执法监管力度,健全河湖边界水域执法巡查制度,完善河湖跨区域、跨水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严厉打击以非法采砂为代表的违法行为。截至11月30日,2024年全市水利部门共巡查河道19561.7公里、巡查水域9500.76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624个;出动执法人员3265人次、车辆1135车次、船只96航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67次。今年来与常德市、娄底市、岳阳市在交界水域开展了联合执法巡查,巡查沅水、澧水、资水以及洞庭湖交界水域,根据联合执法巡查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发现的问题,我们总结经验,强化横向联动协同,健全了跨区域、定期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营造了依法治水管水的浓厚氛围。
(四)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了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在法定期限完成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承若办结时间压缩70%,提高了审批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
2.进一步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要求,依照“职权法定”“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进一步理清了职能职责,明确了每项行政职权的办理岗位、权限、程序、时限、基准并制定了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同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五)加强法治实践,严格依法行政
1.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需履行的职责,需承担的义务和需遵守的单位纪律;我局聘请了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的姚渊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参与、把关。
2.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农水)局、水政监察科(支队)每年从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中,选取易发多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地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地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在益阳水利局门户网公布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动态调整。我局今年对《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合法率100%。根据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规定,每个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水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办理涉水违法案件时全过程记录,作出处罚决定前由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后,集体讨论再作出决定,并及时在水利网进行公示。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旁听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放鑫扎实开展推进法治建设述职工作,并将述职报告在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同时在益阳水利网进行公示。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3年12月25日原告益阳市长益砂石有限公司不服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2月28日分管领导李翔带领政策法规科等有关人员进行旁听,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陈新华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益水处罚决字〔2024〕2号)、曹坤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益水处罚决字〔2024〕1号)不服,分别到桃江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管领导邓云辉和相关执法人员出庭应诉,12月桃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由于受各方因素的制约,普法工作受众面局限性强,局机关和县市区水利局开展较好,局直部门和乡镇基层水利部门相对薄弱。二是普法执法难度依然很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普法依法治理人员少、经费紧。由于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有的县市区没有执法机构,普法执法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同时,普法经费紧缺也是制约此项工作的原因。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落实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二)严明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逐级落实,推动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责任落实落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水利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和益阳水利网进行公示。
(三)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设立法治宣传报刊专栏、电视栏目,在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公益普法广告,在益阳市水利网站设立普法专栏等进行大众普法,加大法治文化单位创建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水利(农水)局、科室站(中心)督查内容,采取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相关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县市区水利(农水)局、科室站(中心)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