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7 作者: 来源:益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放鑫 浏览次数:179 字体:【大】 【中】 【小】

 

202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带头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初制定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7月25日进行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法定职责,持续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夯实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推动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2.多层次学习宣传。我多次在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干职工会和全市水利局局长会等各种会议上宣讲法治工作,让班子成员及全市水利系统干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精准掌握要义,精准抓好落实。

3.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我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要点讨论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关于普法宣传教育、优化政务服务、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政务公开等内容纳入《2024年益阳市水利局工作要点》,始终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依法行政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姚渊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参与、把关。

2.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安排局政策法规科牵头,“世界水日”“宪法日”和行政诉讼庭审等时间节点加强涉水法规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龙洲广场举行2024年系列主题活动启动仪式6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2024年,全力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管理等领域执法巡查力度;加强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巡查,涉水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显加大。2024年,市本级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7 宗(河湖类 6宗、水利建设管理类1宗),结案 3 宗,收缴罚款 25 万元;已办结水利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件,另4件正在办理之中三是健全法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并按照制度全面落实,严把法制审核关,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法治”工作格局。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对水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截至12月18日,共受理146 件、办结157件政务服务事项。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一是落实“六个到位”。全面压实堤防工程巡查防守和水库、电站、山洪灾害易发区等“三个责任人”的责任,首创“五子一线灯”巡堤查险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确保责任落实、“四预”措施、工程准备、物资储备、巡堤查险、值班值守“六个到位”。二是发挥“两大作用”。发挥水利技术专家作用,组建1支市级技术支撑专家组和9支市级技术指导组,下沉一线指导抢险处险,成功处置险情152处;发挥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开展10次资水联调、11次大通湖垸排涝调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实现“四不一确保目标”。有效抗御了超历史强降雨和严重洪涝灾害,成功应对11次洪水过程,特别是资水和西南洞庭湖超保证水位洪水过程,实现了“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山洪灾害防御人员零伤亡”的目标。

(二)水利建设加速推进。一是投资规模取得突破。落实全口径水利投资69.69亿元,同比增长61.69%,投资完成率居全省前列。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争取中央、省级资金15.38亿元,争取特别国债35.02亿元,引进社会投资27.88亿元。二是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实行“四套台账”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投资完成率和资金支付率全省靠前。金塘冲水库工程完成建设投资32.6亿元,超额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25亿元投资任务,预计年内将完成35亿元投资任务。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完成投资3.63亿元,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完成投资4.5亿元。三是民生水利扎实推进。完成山塘清淤整修1772处,畅通“中梗阻”渠道306公里,新增蓄水能力382万方,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3万亩。完成12处农村供水工程新建和改造,对246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据省卫健部门统计,2024年度益阳市农村自来水水质检测达标率提升至99.24%,居全省前列。

(三)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巩固河湖长制基础。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市县两级巡查河湖551次,解决问题127个;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9次、“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31次、“河湖长+警长”联合巡查38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起。二是狠抓河湖问题整治。完成水利部1114个、省级621个图斑整改销号,完成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沅江市2.1万亩林木种植问题、去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调查组反馈的巴南湖采砂问题整改。三是着力改善河湖生态。持续抓好第10号省总河长令落实,大通湖水质稳定在Ⅳ类,完成128个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完成34个河湖健康评价任务,提前完成2025年任务15个。

(四)水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水利招投标模式,部分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72个在市水利局备案的招标活动实现“零投诉”;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全覆盖,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100%;全面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集中整治,市县排查发现的70个问题实现动态清零;积极推进泵站标准化管理,大东口泵站成功获评2024年省级标准化管理达标泵站;严格河湖岸线管控,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在资江、洞庭湖等重点水域出动执法人员1611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2次,累计巡查河道1.8万公里;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各类水利工程良好运行。

四、不足之处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创新意识还不强,创新工作还不多;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积极培育、充分挖掘以及宣传推介法治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方面做得还不够,缺乏叫得响的品牌,等等。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把学习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三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把握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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