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影响防洪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监督举报受理公告
一、影响防洪安全违法行为种类与举报受理范围
1.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1)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2)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设置拦河渔具,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3)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4)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5)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6)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行洪的。
2.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7)在库区内围垦、侵占库容;(8)侵占、毁坏大坝、溢洪道等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9)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10)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11)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12)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3. 举报受理范围。全市范围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湖泊,以及有防洪要求的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长江委管辖或省管的河道、湖泊及工程。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
1.益阳市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737-4288386(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点30分至17点30分)
2.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全天);水利部监督举报平台:http://supe.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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