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督查组到赫山区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督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5:28 作者:罗立良 来源:赫山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7月12日,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阳汉文带队到赫山区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督查。区水利局局长、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程明德陪同。

 

督察组听取了赫山区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随机检查了龙光桥街道、会龙山街道、笔架山乡、泥江口镇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实地察看了兰溪河合众搅拌站、白挖渠、中干渠、志溪河沿线市级河长巡河、市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督查组对赫山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督查组要求,一是要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持续健全基层“一办两员”体系,组织开展基层河湖长、河长办工作人员、河委会成员单位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二是要强化履职尽责,各级河湖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落实落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河湖巡查、召开河湖长会议、整治突出问题、实施系统联治等职责,实行责任河湖长述职、工作评价制度,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三是要严格河湖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占用河湖岸线非法建房等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防止群众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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