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检查组赴桃江开展 “洞庭清波”专项督查
11月4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李四海带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同志赴桃江县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桃江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对照《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清单和整改清单》;查阅整改台账、调取执法案卷和审批手续,并对桃花江灌区除险加固工程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督查。
经核查,桃江县水利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照整改清单和交办问题台账,积极开展核实整改,成效明显,基本达到了整改要求。但也存在学习宣传不到位,有的巡河工作抓得不够实,部分工程进度偏慢等问题。
针对督查情况,李四海在充分肯定前段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要求桃江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实问题整改,严格管护、严格执法、严防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整改清单和交办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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