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全市水利建设综合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抓好我市水利建设工作。3月22日至26日,市水利局对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冬春水利建设、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市场标后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河湖管理范围划界以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等情况开展综合检查。
检查组采取组织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8个区县(市)的水利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监管情况,对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位履职、施工建设是否管理到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保障、工程质量是否得到保证、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发放等进行了认真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并限期整改。
检查组要求,要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汛期即将来临,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扫尾,特别是个别进度滞后的项目,责任区县(市)要加强调度,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完工、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界桩和告示牌要到位到点,按要求做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方案审核与政府批复公告,并提前统筹做好小型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检查组强调,要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巩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认真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我市水利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是重要民生问题,建设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根治欠薪的有关规定,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现场指导
指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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