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2020年上半年堤防规范化管理
6月15-17日,按照湖南省洞工局下发的《湖南省洞庭湖区堤防工程管理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暂行)》(湘洞工〔2015〕2号)文件精神,由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阳汉文任检查组长,市洞工站站长詹万春任副组长,对大通湖区、南县、沅江市、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及桃江县上半年的堤防工程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各地的堤顶道路、穿堤涵闸、标志标牌、清障扫障等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抽查了部分基层水管站的堤防工程日常管理档案资料。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均按照堤防管理要求制定了堤防管理工作制度,编制了工作计划和堤防管理评分规则,认真开展了堤防巡查、维护维修和评比等工作,堤防工程管理情况整体形象较好。
检查组检查大通湖区堤防工程日常管理档案资料
检查组现场查看赫山区兰溪镇段堤防
检查组现场查看沅江市共双茶垸北堤
检查组现场查看资阳区城区段堤防
检查组现场查看资阳区张家塞镇段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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