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 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 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 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 49号)

发布时间:2021-08-20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稳定重点先进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全力推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基本目标

结合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省内整车(主机、主网)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与重点配套产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实施供应链配套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强化对供应链配套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力培育、招引重点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集聚度,实现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

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

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升我省有色金属资源(含废钢铁,下同)综合循环利用能力,保障国家有色金属资源战略安全,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基本目标

结合湖南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围绕再生铜铝、钢铁、钨钴和稀贵金属四类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以下简称“四条产业链”),大力引导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走精深加工路线,推动有色金属中高端合金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促进我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年产量突破2000万吨,年产值达到2000亿元,年税收达到100亿元,纳税5亿元以上行业龙头企业达到3—5家。

详见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