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湘工信消费品[2021) 194号)

发布时间:2021-06-02   

为在疫情影响下积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有关精神,大力推动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培育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结合我省消费品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见附件: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