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 湘工信 产业集聚[2021] 82号)

发布时间:2021-03-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提出“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指示精神,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结构优化、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规范集群建设管理,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指基于先进技术、工艺和产业领域,由若干地理相邻的企业、机构集聚,通过相互合作与交流共生形成的产业组织网络,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包括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集群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

详见附件: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