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湘商投资[2021] 1号)

发布时间:2021-03-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落实落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包含新引进项目和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各市州及县市区(含园区),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各项奖励条款省级兑现资金均从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事一议”项目除外)。奖励资金每年申报一次,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及县市区(含园区)各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配合落实。

详见附件: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