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不提醒顾客防食品浪费 当场受罚! |
点击数: 时间:2024-11-18 |
|
当你去餐馆用餐时,服务人员有没有提醒你适量点餐、不要浪费?最近,资阳区有三家餐饮店因未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受到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警告处罚。
近日, 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内姚某、孙某、李某等三家餐饮经营户,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这三家餐馆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店堂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并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对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警告之后仍然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将受到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消费者应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自觉养成勤俭节约、抵制浪费的良好习惯。在外出就餐时,要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等,合理点餐、取餐,努力做“光盘行动”的忠实践行者。 |
|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王名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