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点击数:922    时间:2020-04-30
     

 

    “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市各地即将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人员聚集和流动性加大。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市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发布节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一、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用餐前要洗手,用餐时建议采取分餐或公筷公勺的模式,与其他消费者隔桌而坐或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聚集。要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凉拼、凉菜冷食,杜绝食用野生菌、野生动物及制品。结账时最好采取电子方式支付,避免直接接触。如遇就餐人员较多,应尽量缩短就餐时间,减少人员之间交流,或采取打包的方式。

    二、网络订餐消费时,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的商户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博”、“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热食类食品,选择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冷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收货时查验是否有采取冷藏措施。收取外卖时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三、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避免超负荷经营。严格按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不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经营野生菌、野生动物及制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经营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餐饮具、加工用具等的清洗消毒,保持加工、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定期对场所及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四、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应保留好消费凭证。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消费纠纷协商处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罗孟林 姚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