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点击数: 时间:2022-01-28 |
|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以及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2049)。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努力掌握“条例”的要求;同时做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服务质量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对应公开的信息的流转机制须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人员和责任部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理解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要求,把握实质,提高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
||||||||||||||||||||||||||||||||||||||||||||||||||||||||||||||||||||||||||||||||||||||||||||||||||||||||||||||||||||||||||||||||||||||||||||||||||||||||||||||||||||||||||||||||||||||||||||||||||||||||||||||||||||||||||||||||||||||||||||||||||||||||||||||||||||||||||||||||||||||||||||||||||||||||||||||||||||||||||||||||||||||||||||||||||||||||||||
来源: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