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点击数:229    时间:2020-04-30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4月13日—4月25日对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项目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市级科技项目共立项89个,项目资金1080万元。其中市直单位立项18个,资金90万元;赫山区立项33个,资金555万元;资阳区立项12个,资金130万元;高新区立项22个,资金265万元;大通湖区立项4个,资金40万元。其中重大专项1项,资金100万元,重点研发计划立项30项,资金5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立项24个,资金31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12个,资金60万元;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立项8个,资金40万元;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立项14个,资金70万元。

(一)项目征集评审情况

1.项目征集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确定年度扶持资金支持的方向、结构和重点,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布,申报时间为一个月,由推荐单位统一审核并出具推荐函,2019年建立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并在全市率先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征集科技创新计划项目163个。

2.项目评审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推动形成程序严密、相互制约和监督有力的立项决策机制,确保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制定出台了《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评审立项暂行办法》,对评审立项流程予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1)形式审查。由对口科室审核是否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项目申报基本条件,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由监督管理科审查各申请单位及有关申报者是否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原承担项目是否已结题验收等;由计划科负责审查工业类项目申报企业的研发投入是否达到规定。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

(2)科室联评。由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计划科、农社科、高新成果科、外国专家科、政策法规科将所有项目集中进行打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汇总分数,总分为100分,评分细则由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由计划科根据分数高低会同监督管理科提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项目名单。

(3)专家评审。今年首次采用异地评审和网上评审的方式。为保证专家评审的公正、客观,本次评审在长沙举行,并随机抽取长沙的专家进行打分,今年的专家评审在长沙举办,随机抽取省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打分,根据申报管理领域分成若干专家组,专家抽取遵循回避原则。专家组总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员根据评审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评审项目进行打分(填写项目评分表),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参评项目最后得分。评分表总分为100分,按照“80分及以上为A”、“60-80分为B”、“60分以下为C”标准设计。各专家要基本按A(80分及以上)30%、B(60分—80分)50%和C(60分以下)20%的比例进行打分。

(4)会议研究。首先是局长办公会研究,由计划科根据专家打分高低拿出初步方案提交会议研究;然后是党组会研究,由计划科根据办公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拿出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5)网上公示与财政会签。网上公示,由监督管理科根据党组会研究结果拿出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与财政会签,由计划科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按程序办理联合发文的手续。

(二)项目管理与验收规定情况

1.加强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我市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的实施,2016年制定《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2018年又制定出台了《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项目预算总额、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合作单位调整等重大事项,应当书面报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3.规范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范围,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管理。使用统一、规范的项目资金预算表格。

4.明确结余资金管理。对科研单位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5.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实施、结题和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专家参与项目评估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记录,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对弄虚作假、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建立“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6.项目验收管理。根据《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合同实施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结题结题验收工作,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及现场验收,10万元以下项目的验收,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实施,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的验收,由监督科组织验收专家组,通过评议或现场考察后,经专家组质询、讨论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二、后补助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引领推进创新益阳建设的意见》(益发[2017]8号),其中一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全市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用于企业研发团队和人才奖励。到2020年,培育形成1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50家高新技术企业。二是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农村星创天地建设。三是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行动。鼓励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引进各种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价机构,重点支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根据《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指引(试行)》(湘科发〔2018〕2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扎实推进我市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2019年我市举办了益阳创新创业大赛市州赛,组织138家企业(团队)参赛,39家企业(团队)晋级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并对其进行奖励。

2019年,我市对29家上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10万)、3家新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每家10万)、1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39家创新创业大赛晋级省赛企业(每家3万)等进行奖补共计441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我市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通过充分发展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水平。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排名二类地区首位,获得2019年湖南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

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新突破。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93家。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8家,创历史新高;新认定高企101家,净增66家、同比增长超过40%,总数达到226家,实现高新产业增加值395.69亿元,占GDP比重为22.08%,较上年增长0.97个百分点。

2. 全社会研发投入有新增长。102家企业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研发准备金备案,备案金额超过10亿元。44家企业申报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共计1537.11万元,同比翻番。资阳、赫山入围“湖南省引导支持市县创新驱动发展财政奖补”县市区20强,各获得奖补资金200万元。预计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较上年增长超过0.4个百分点。

3. 科技项目实施管理有新成效。对纳入省“五个100”、市“六个10”工程的12个项目实施情况每月跟踪调度,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其中“五个100”的项目申请专利75项、授权专利33项,破解了全谷物加工、绳网生产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84个,争取项目资金约360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4.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新突破。着手搭建“益知云”个性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益阳)正式揭牌运营,并与多家机构签订入驻协议。新增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星创天地4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90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7.67亿元,同比增长80%。

5. 国省创新创业大赛获新成绩。举办了2019年益阳创新创业大赛市州赛,晋级省赛总决赛项目6个、获二等奖项目1个、优秀奖项目5个,入围国家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项目8个、获优秀奖项目3个,刷新近年来最佳成绩,市科技局连续第四次被评为全省优秀组织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太晚,项目从申报到立项时间拉的过长,从申报开始到立项发文历时5个月,到立项发文时已经在10月份左右。

2. 项目不聚焦,支持重点不突出,难以对重点项目起到真正的支持作用。

3. 部分项目申报材料还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材料较多,申报材料不够精简,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4. 验收进度有待加快,项目验收结果未公开。按照验收办法规定,项目在计划期满半年内应完成验收,项目验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部分项目均已超过规定验收期限才开始开展验收。

五、建议

1. 严格资料审核。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申报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核定子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的实现。对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合规或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的,取消评审资格。

2.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完善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核心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支持方向、范围和重点,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制定资金分配标准、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严格项目验收和考核,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不合格项目应追回补助资金,取消以后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3. 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由于大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受资金、市场及政策等影响,建设期内部分项目投资领域、投资额均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整体绩效目标无法实现。建议该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待各单位项目完工、绩效目标实现后再实施奖励,确保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

 
     
     
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