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区县(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14-07-22
     

 

益科字〔2014〕3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高新区经贸局、大通湖社会发展局:
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区县(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下发给你们,望对照指标,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附:2014年度区县(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4 年5月8日
 
附件:
 
 
 
 
 
 
 
 
 
 
2014 年度区县(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工作任务
分值
计分方式
 
赫山区
资阳区
沅江市
安化县
桃江县
南县
大通湖
高新区
 
科技、知识产权信息工作
24
24
24
24
24
24
12
12
8
区县(市)局在省厅及省局网站完成报送信息按百分比计分。每超过一条加0.3分,被益阳日报、湖南日报采用每篇加0.5分、1分,头版加1分、1.5分,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分,不超过3分。
 
材料报送
2
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材料,未出现迟报、漏报情况,计2分;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1分,受到市、省厅、科技部批评的责任单位不计分。
 
专利申请增长率
8
按15%的增长率计分(高新区、大通湖区此项为13分,其中大通湖区专利申请基数按30件计)。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专利授权增长率
5
按15%的增长率计分。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
5
按20%的增长率计分。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非正常申请
3
未出现非正常申请计3分,每发现1件扣0.3分。
 
发明专利授权增长率
4
按20%的增长率计分。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专利扫零工程
5
按扫零工程考核得分折算。
 
专利行政执法
5
按合同书考核得分折算。(高新区、大通湖区此项不考核)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个)
4
3
4
2
2
2
1
4
8
按照本年度上级批复,完成任务的计8分每超额完成一家加1.5分,最多加3分。按照未完成数量占任务数量的百分比减分。
 
产学研工作
4
要求有完整工作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技术需求情况,计2分;全年至少组织一次3个以上企业参加的产学研对接活动,计2分。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全市平均增速
6
每低于1%扣0.3分。
争资立项工作(万元)
840
600
800
260
260
260
130
1200
6
按照本年度上级批复,按完成比例计分。国家级项目单项资金20万元以上加1分,100万元以上加2分,最多加3分。
各级、各类科技统计工作
2
按时、按质、按量报送统计数据,未出现迟报、漏报情况,计2分。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2分,受到市、省厅、科技部批评的责任单位不计分。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
1
1
1
1
1
1
1
2
完成本年度任务计2分,获得省级工程中心加3分。
区、县(市)财政科技投入
5
以区、县(市)局年初部门预算数加年中追加预算数(含科技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的平均数为依据,考核其增长情况与总量水平。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长15%以上的(含15%),得4分;增长1%的,加1分;最高加5分。低于1个百分点扣0.3分。
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次)
1
1
1
1
1
1
1
1
2
完成任务的计2分。
开展送科技下乡(社区)活动(次)
2
2
2
2
2
2
1
1
4
组织区域内科技下乡(社区)活动,完成任务的计4分。
农村信息化工程
2
组织区域农村信息化工程,完成任务的计2分。
建立农村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其他科普示范基地(个)
1
1
1
1
1
1
1
1
4
建设区域内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完成任务计4分。
争取上级科技进步奖
3
3
3
3
2
2
1
3
4
按照市《奖励办法》组织完成科技奖励,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获得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加2分、每获得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加5分,最多加5分。
新增科技成果登记(项)
4
4
4
4
2
2
1
4
3
组织区域内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按完成比例计分。
技术合同交易登记(万元)
3000
2000
2000
2000
1500
1000
500
3000
3
组织完成区域内技术交易并对合同进行网上登记,按完成比例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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