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落实〈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点击数: 时间: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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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建立“轻资产”债权融资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根据《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湘科发〔2022〕49号),市科技局牵头制定《益阳市落实〈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益科字〔2022〕31号),省、市合作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二、政策要点 (一)湖南省科技厅、益阳市人民政府合作设立首期总规模2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合作银行向益阳市科技型企业以知识价值为参考依据发放信用贷款。 (二)科技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备案入库的科技型小企业以及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中的企业。省科技厅对科技型企业进行知识价值评价,评价结果提供给银行作为贷款参考条件。 (三)合作银行结合知识价值评价结果和银行风控机制,对科技型企业授信、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纳入本风险补偿资金补偿范围。贷款利率参考放款日最近一期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基点。 (四)纳入风险补偿的贷款条件:单个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信用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含),可无还本续贷;贷款利率符合三方协议要求。 (五)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发生逾期后,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给予不高于贷款本金损失80%的补偿。省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40%,市、区县(市)(贷款企业属地)各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及利息。 (六)支持企业范围:省科技厅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价值评价,评分60分以上企业所获信用贷款可以纳入风险补偿支持范围。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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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