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工作职责 |
点击数: 时间:2024-09-13 |
|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协调市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区县(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内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和国内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配置中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市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网络安全、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工会、青年、妇儿、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纪检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负责人:吴文瑾 联系电话:0737-4222049 (二)统筹规划科。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的预算建议提出、协调管理、管理制度规范起草及督促落实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科学仪器、科学文献、科学数据、技术标准等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实施全市科技报告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组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牵头协调和汇总全市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申报。负责推进东接东融战略实施。负责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 负责人:陈正 联系电话:0737-4221717 (三)高新成果科(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协调科)。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开展省创新创业大赛市州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平台载体的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全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指导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负责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 负责人:谭云霞 联系电话:0737-4208057 (四)技术创新科。研究提出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人民健康、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工作。拟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协调组织推进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接协调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等有关工作。承担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 科长: 杨艳纯 联系电话:0737-4208381 (五)政策法规科。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文稿的校核把关。负责科技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重大科技政策,提出需要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和统筹的支持科技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与科技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负责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科长: 何忆雨 电话:0737-4205770 (六)科技人才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工作,提出重大科技人才任务布局建议,推动全市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拟订全市外国专家引进、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科技专家服务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和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参与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 科长:邵世轩 电话:0737-4225557 (七)监督管理科。承担贯彻落实科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安全总体部署、重大任务建议并推进实施。承担科技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军民科技融合、科技保密、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安全、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生物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工作。 科长:晏新跃 电话:0737-4205593 益阳市科技局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5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5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下午服务时间推迟半小时) |
|
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