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派出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督察组督察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7-05-14 20:1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派出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督察组督察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912日,按照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督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督察组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资阳区、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赫山区、高新区、桃江县、安化县等8个区县市辖区内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的84个问题整改情况、问责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办。督察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纪检组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分任正副组长,抽调相关纪检、环保专业人员组成。

第一轮督察的4天时间里,4个督察小组分别听取了所督察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员,调阅相关资料,深入重点交办信访件涉及的企业和问题场所进行调查,详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实地督察了解,督察组认为,大多数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一些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重点信访件做了批示,有的还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目前,各地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部分区县市政府启动了问责,南县对9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 5人党纪立案、1人诫勉、3人批评教育;桃江县对部分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督察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对环境问题整改不重视,没有将整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办理还不够迅速,立行立改的效果不明显,有的问题被群众反复投诉;三是执法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没有依法定格处罚;四是个别被责令整改企业存在观望心里,企图中央环保督察后死灰复燃;五是部分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追责不到位。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具体要求:对环保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建成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对部分湖区区县(市)焚烧油菜秸秆污染环境问题,要求强化牵头部门和乡镇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巡查,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对焚烧秸秆问题突出的南县华阁镇要启动问责;对矮围拆除和粘土砖厂关停整改,要求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死灰复燃,对南湾湖砖瓦厂违法生产行为,要立即发督办函责令停止生产,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畜禽污染问题,要求该退养关停的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畜禽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问题,要求大通湖区、南县和沅江市加快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底建成运营。

督察组对沅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林源纸业公司、石笋石煤矿遗留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和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问题,分别对所辖地方政府下发督办件,责成其迅速落实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纪委作出书面汇报。

下一步各督察小组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落实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和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明察暗访,对突出的问题咬住不放,继续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徐志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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