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五批)
截至2024年6月2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9件(其中益阳市7件,含重点件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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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5230081 | 高明循环工业园主要业务是使用强酸废渣提炼,2023年偷排腐蚀性废水,腐蚀了下游的飞仙岩水电站。 | 益阳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3月,安化县高明乡高明循环工业园区偷排工业污水,导致归水河流域水质超标,安化县政府采取查源、控源、断源等方式,积极处置流域水环境问题,先后完成园区排污、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8大类21个问题整治整改。根据当时水质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水质虽有污染,但非强酸强碱,一般不会对水泥坝体和铁制管道造成损害。目前电站业主方未向政府提供设备受损的证明材料,也没提供水质与设备受损相关的证明依据。 |
部分属实 |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 处理情况: 1、安化县高明工业园区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当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与飞仙岩电站业主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开展沟通解释工作,对信访人合理诉求以信访救济的方式解决并签订息访协议;如与信访人无法协调,则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2024年5月16日与信访人进行了见面沟通协调,5月17日高明乡联系了信访人推荐的第三方鉴定公司,该公司表示不具备有关鉴定资质。 整改情况: 1、安化县组织召开了信访件办理专题调度会,要求对信访人后续相关诉求进行合理区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在合理诉求范围内的,做好相关解释和沟通工作,告知可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2、安化县成立高明乡信访处置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深度沟通力度,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
未办结 | 无 |
2 | X3HN202405230126 | 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将整片山林挖去,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导致空气中灰尘弥漫,居民都不敢开窗。此外该公司还将废水直排入河道,导致河道水质浑浊发黑,河中的小鱼小虾和螃蟹等生物已不见踪影。有居民曾在清晨看见排出的废水颜色如牛奶。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将整片山林挖去问题不属实。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对矿山矿区进行航拍后套合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红线和现场核查确认,未发现矿山越界开采的情况。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导致空气中灰尘弥漫,居民都不敢开窗问题属实。 3、将废水直排入河道,导致河道水质浑浊发黑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生产(洗砂)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循环利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执法人员与松木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矿山进行检查时发现洗砂废水收集管道接头密封圈存在渗水情况,从地下自然渗透至厂房旁路基下的小溪,呈轻微浅白色浑浊状,溪流后段溪水均为清澈。 4、河中的小鱼小虾和螃蟹等生物已不见踪影问题不属实。桃江县自然资源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松木塘镇人民政府以及松木塘村委工作人员对流经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的小溪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小溪中有鱼、虾游动。 5、有居民曾在清晨看见排出的废水颜色如牛奶问题不属实。经松木塘村委反映,2024年3月中下旬梅雨期间,上游群众在农田作业时放水带出了泥浆水,导致水的颜色呈牛奶色。 |
部分属实 | 妥善做好后续的解释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在石料开采过程中有灰尘产生,公司在作业中采取喷雾、酒水的降尘措施,进行湿法作业,堆场使用半封闭大棚,破碎筛分车间为全封闭厂房,安装有雾化喷淋、布袋除尘两套。厂区场地已全部硬化,路基旁安装了喷淋设备,配备有洗扫车两台,洒水车两台和雾炮机对厂区内道路进一步进行降尘。 2、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石料开采过程中的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区旁小溪及厂区汇入小溪的渗透水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执法人员对桃江县新鑫石料有限公司2号生产线的洗砂废水收集管道接头密封圈存在渗水的情况下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文书》,要求对渗水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1、该公司已修复洗沙废水收集管道接头密封圈,并对其他管道和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渗漏等情况,已完成整改。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控制粉尘、废水排放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2024年5月27日,由桃江县松木塘镇纪委对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
3 | X3HN202405230036 | 迎风桥镇新塘村柿村组居民反映,组里十多户住在长张高速自东向西离迎风桥镇高速收费站1公里处,离高速路30米处。由于高速公路未设置隔音设施,车辆噪音非常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三年前举报人就曾向市长热线、省高速公路处、市环保局反映过情况,相关部门上门勘察核实证明噪音问题确实存在,居民通过有资质的噪音检测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音超标,但问题一直未解决。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由于高速公路未设置隔音设施,车辆噪音非常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长张高速自东向西离迎风桥镇高速收费站1公里处,离高速路30米处设置了声屏障,现场车辆行驶存在噪声,但噪音是否超出国家相关标准限值,还需现场检测。 2、三年前举报人就曾向市长热线、省高速公路处、市环保局反映过情况,相关部门上门勘察核实证明噪音问题确实存在,居民通过有资质的噪音检测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音超标,但问题一直未解决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益阳市交通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查询,都未曾收到过举报人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曾收到信访人反映,经其自行检测的噪音超标问题,湖南益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处理。 |
部分属实 | 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村委及公司等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与当地村委、湖南益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了解核实情况,并与该村存在受噪音干扰的部分居民进行了沟通。 2、益阳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长张高速自东向西离迎风桥镇高速收费站1公里处,离高速路30米处进行噪声检测,邀请属地人民政府和湖南益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参与。 整改情况: 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1、检测结果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协调当地政府对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努力争取投诉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2、检测结果如超出国家标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协调湖南省益常高速有限公司,要求其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高速公路噪声扰民。 |
未办结 | 无 |
4 | D3HN202405230105 | 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的灰山港镇新鑫矿粉场离住宅仅5、6米远,作业时间是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7、8点,噪音非常扰民。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5月25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生产期间的厂界和周边敏感点进行了噪声检测。 2、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完善降尘降噪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生产。 整改情况: 1、桃江县科工局将积极督导企业更新设备设施,帮助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 2、督促该企业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生产,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将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5 | X3HN202405230027 | 益阳市资阳区南门桥湖在90年代由当地政府发包给公司(益阳市资阳区南门湖渔场、益阳市资阳区华浩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投肥养殖后水质严重恶化,湖水如同粪水一到夏天异味难闻,原有湖中的水草消失,鱼、贝、鸟种类减少或灭绝,水葫芦覆盖大量水面,大量矮围使湖水面积急剧缩小,湖床淤泥淤积,湖水深度变浅,福寿螺从南门桥湖蔓延至周边各个村庄,农作物被水葫芦和福寿螺侵害严重。当地政府曾对南门桥湖生态问题做过一些整改,包括与原养殖户终止承包合同,禁止投肥养鱼,设置禁养区,拆除部分矮围,打捞水葫芦等整改措施。但这些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名义上实行的“人放天养”其实还是传统的养殖模式,禁养区设置形同虚设,周边村庄养殖户的粪水直排南门桥湖。5月19日当地政府组织工程机械对南门桥湖的矮围进行紧急拆除。 | 益阳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南门桥湖在90年代由当地政府发包给公司(益阳市资阳区南门湖渔场、益阳市资阳区华浩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投肥养殖后水质严重恶化,湖水如同粪水一到夏天异味难闻,原有湖中的水草消失,鱼、贝、鸟种类减少或灭绝,水葫芦覆盖大量水面,大量矮围使湖水面积急剧缩小,湖床淤泥淤积,湖水深度变浅,福寿螺从南门桥湖蔓延至周边各个村庄,农作物被水葫芦和福寿螺侵害严重问题不属实。南门湖渔场以前为镇属企业,2018年12月25日,长春镇人民政府根据渔场职工的诉求和南门湖的实际情况,与南门湖渔场代表终止协议,交由联盟社区管理,禁止投肥投饵,实行人放天养,并负责南门湖的湖面保洁和水葫芦清理,未对外承包。2018年实施了河湖连通项目,进行了湖泊清淤,有效改善湖床淤泥淤积。2019年以来总计清除南门湖矮围19处,湖水面积未急剧缩小。经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湖水水质良好,未闻到难闻的气味,肉眼可见水草,有小鱼活动;暂未发现福寿螺从南门桥湖蔓延、严重侵害农作物的现象;现场暂未发生水葫芦泛滥现象。 2、当地政府曾对南门桥湖生态问题做过一些整改,包括与原养殖户终止承包合同,禁止投肥养鱼,设置禁养区,拆除部分矮围,打捞水葫芦等整改措施。但这些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问题不属实。长春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巡湖,在醒目位置安装《南门湖规范水养殖行为监管公示牌》4处,禁止在南门湖水域投肥投饵,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对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暂未发现投肥养鱼和水葫芦泛滥的现象。 3、名义上实行的“人放天养”其实还是传统的养殖模式,禁养区设置形同虚设,周边村庄养殖户的粪水直排南门桥湖问题不属实。2021年以来,南门桥湖周边12个规模养殖场均已完成退养,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4、5月19日当地政府组织工程机械对南门桥湖的矮围进行紧急拆除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禁止南门桥湖对外承包、投肥养鱼、周边畜禽养殖户粪污直排;及时清理淤泥和水葫芦;拆除私筑矮围。 |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16日,发现南门桥湖和平村存在私筑矮围情况,长春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织挖掘机和施工队伍于5月20日全部清理完毕。 2、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与南门湖管理代表会谈,要求其加强管理,禁止投肥投饵、围湖填垦等非法养殖行为。 整改情况: 1、加大对南门湖管理者及周边群众的监管,规范养殖行为,禁止偷投偷排偷倒等破坏水质行为,禁止非法围垦非法捕捞等。 2、营造在周边村形成人人参与南门湖环境治理,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3、定期清理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加大沟渠疏浚、养殖粪污治理、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 |
已办结 | 无 |
6 | X3HN202405230012 | 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南方水泥厂内的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长期将大量有毒有害垃圾堆放在厂房内,散发各种异味。目前该公司又新增了更加有毒有害的垃圾处理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更严重。该公司作为一个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的公司,完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周边村民进行拆迁,且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厂区周围居住了大量村民。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长期将大量有毒有害垃圾堆放在厂房内,散发各种异味问题属实。 经调查,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进出库和装卸作业时,需开启库门,会有刺鼻性气体逸出,随风向吹至周边居民区,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目前该公司又新增了更加有毒有害的垃圾处理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更严重问题不属实。南方水泥厂区内有400平方米仓库租赁给湖南奥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目前该项目尚未建设和运营。 3、该公司作为一个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的公司,完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周边村民进行拆迁,且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厂区周围居住了大量村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由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对其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负责提供拆迁居民所需的拆迁补偿金,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目前拆迁工作已全部到位。 |
部分属实 |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居民敏感点的无组织废气和活性炭吸附系统的有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HN202405230077 | 1、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政府以开发工业园的名义在马迹塘社区粟家村纵容非法采石碎砂,噪音扰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工业园区运出的几百万方土方乱堆乱放至基本农田(三里村、三里洲)导致泥水乱流,严重污染资江河水域; 3、马迹塘镇生猪养殖场污染严重影响水源水质。王家村片区丫峰村、益阳仑村、双江村生猪养殖场泛滥成灾大约有几百个。污水直排导致河流的水发黑,镇政府以往河里撒石灰的方式应付检查;龙溪片区、龙溪村苗禾组、百乐村中溪组养殖场粪污直排溪水上游,臭气熏天;马迹塘片区三里村养殖场污染严重,污水直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4、桃江县马迹塘镇丫峰村竹笋食品厂、益阳仑村竹笋食品厂、易家方村玉华竹笋食品厂邓食品加工厂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政府以开发工业园的名义在马迹塘社区粟家村纵容非法采石碎砂,噪音扰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桃江县马迹塘镇工业园中的笋竹加工产业园项目于2023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完成用地报批110.2亩(〔2023〕政国土字第37号)。施工过程中,存在非法采石碎砂、砂土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马迹塘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于2024年4月27日对湖南沙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碎砂设备已全部拆除运离现场。 2、工业园区运出的几百万方土方乱堆乱放至基本农田(三里村、三里洲)导致泥水乱流,严重污染资江河水域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三里洲夹溪垮塌严重,威胁到夹溪一侧群众房屋安全。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村民和村委的诉求,将部分土石方用于三里洲桥头夹溪边坡加固,不存在乱堆乱放至基本农田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少量雨水冲击,导致泥水流入资江河道使河水变浑浊的现象,不存在严重污染资江河水域的问题。 3、马迹塘镇生猪养殖场污染严重影响水源水质,王家村片区丫峰村、益阳仑村、双江村生猪养殖场泛滥成灾大约有几百个,污水直排导致河流的水发黑,镇政府以往河里撒石灰的方式应付检查;龙溪片区、龙溪村苗禾组、百乐村中溪组养殖场粪污直排溪水上游,臭气熏天;马迹塘片区三里村养殖场污染严重,污水直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丫峰村、三里村、龙溪村、双江口村、益阳仑村个人养殖场存在废水管道破损、沉淀池污水外溢的情况,百乐村不存在粪污直排的现象。 4、桃江县马迹塘镇丫峰村竹笋食品厂、益阳仑村竹笋食品厂、易家方村玉华竹笋食品厂等食品加工厂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上述3家企业配套建设有水膜除尘设施和三级沉淀池。现场检查,益阳仑村竹笋食品厂生产过程中废水没有排放,裕华竹笋食品厂和桃江县民食竹笋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对2家竹笋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裕华竹笋食品厂外排废水超标。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解释工作。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马迹塘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南沙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石碎砂、砂土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要求2024年6月8日前对堆放在三里村低洼地段“抬田”工程平整修复到位,并在下半年落实种植;对堆放在三里洲桥头夹溪边坡加固的土方进行平整。 3、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针对个人养殖场粪污外流、粪污沉淀池设有排口、无粪污综合利用台账等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改通知书、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指导表,要求立行立改。 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对桃江裕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 1、加大对工业园区土石方工程施工企业的监管,严禁施工方借平整场地的名义乱采石砂;对在施工过程中开采出来的、有重复利用价值的石砂,一律由政府指定地方统一存放和管理;督促施工方在施工时减少噪音,严禁在居民休息时段进行施工作业;明确要求施工方在施工区域按照相关要求多次洒水降尘,最大限度缓减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 2、严格把关工业园区外运土方行为;对现已实施的低洼地段“抬田”工程区域进行严格的后期监管,督促该地块平整修复到位,确保该区域耕地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3、督促养殖场对存在的粪污外流、粪污沉淀池设有排口、无粪污综合利用台账等问题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桃江裕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在完善处理设施前,企业不得排放水污染物。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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