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4-05-29 15:2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一批)

 

截至2024529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4件(其中益阳市4件,无重点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45月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N202405190064 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的一家养猪场(老板:刘某某)在之前投诉后装了一个环保处理设备,但设备从不开启、不使用,死猪直接丢到水池里导致异味很重,且粪污直排。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的一家养猪场(老板:刘某某)在之前投诉后装了一个环保处理设备,但设备从不开启不使用不属实。经调查,该养猪场为益阳市赫山区合亿黄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欧江岔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正常,为减少猪场粪污量,猪场现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湿分离机的使用频率下降,基本是1个月或1季度才需要开启一次,对沼渣进行处理。
2、死猪直接丢到水池里导致异味很重的问题部分属实。
3、粪污直排不属实。2024年5月21日,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欧江岔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一起,对该公司猪场周边外环境进行了两次现场调查核实,均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好后续信访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经调查,该公司为解决养殖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难题,按动物防疫要求,2016年建设了化尸池。2019年“非瘟”疫情发生后,担心赫山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车辆来场拖死猪传染疫病,再加上自己场里已建有化尸池,因此,在2024年1月份以前,将病死猪投入自建的化尸池中处理,存在死猪丢入池子的现象。虽是化尸池(群众误以为是水池),但因化尸池密封不严,确会有异味散发出来。2024年1月份以来,病死猪已全部交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2、2024年5月21日至22日,赫山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欧江岔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相关问题的核实,要求该企业将其自建的化尸池的可移动缺口用水泥封死,以后的病死猪都必须及时交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做无害化处理。
整改情况:
1、该企业已将自建的化尸池的可移动缺口用水泥封死,承诺以后的病死猪交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置,绝不再自行处理。
2、赫山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欧江岔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场加强粪污处理设备的维护,做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已办结
2 D3HN202405190088 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飞仙岩水电站上游循环工业园,主要加工有色金属,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物质。该工业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下雨天偷排、直排污水。污水和污染物进入蓄水坝,化学物质对压力管发电机组和水坝造成了很大的腐蚀性。 益阳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该工业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下雨天偷排、直排污水的问题部分属实。高明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明乡适龙村,2010年7月8日取得益阳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益发改区域〔2010〕215号),2010年7月16日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0〕191号),目前由安化县归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行。2023年3月,安化县高明乡高明循环工业园区偷排工业污水,导致归水河流域水质超标,安化县政府采取查源、控源、断源等方式,积极处置流域水环境问题,先后完成园区排污、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8大类21个问题整治整改。
2、污水和污染物进入蓄水坝,化学物质对压力管发电机组造成了很大的腐蚀性的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3月园区偷排污水行为发生后,水质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水质虽有污染,但非强酸强碱,一般不会对水泥坝体和铁制管道造成损害。2023年9月5日和9月26日、2024年3月21日和5月10日共4次对电站坝内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园区特征因子和其他地表水常规因子均未超标。截至目前电站业主方未向政府提供设备受损的证明材料,也没提供水质与设备受损相关的证明依据。
部分属实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情况:
1、安化县高明工业园区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迅速依法处置到位。加快推进新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规范老污水处理厂运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当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与飞仙岩电站业主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开展沟通解释工作,对信访人合理诉求以信访救济的方式解决并签订息访协议;如与信访人无法协调,则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2024年5月16日与信访人进行了见面沟通协调,5月17日高明乡联系了信访人推荐的第三方鉴定公司,该公司表示不具备有关鉴定资质。

整改情况:
1、安化县组织召开了信访件办理专题调度会,要求对信访人后续相关诉求进行合理区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在合理诉求范围内的,做好相关解释和沟通工作,告知可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2、安化县成立高明乡信访处置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深度沟通力度,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未办结
3 X3HN202405190064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村尹家坝和松柏片区中间的河道常年垃圾漂浮、水体黑臭,部分村民把河道填埋硬化或围渠养禽,对抗洪排涝产生严重影响。 益阳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兰溪村尹家坝和松柏片区中间河道常年垃圾漂浮、水体黑臭属实。
2、部分村民把河道填埋硬化或围渠养禽,对抗洪排涝产生严重影响不属实。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赫山区水利局、兰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兰溪镇兰溪村尹家坝和松柏片区中间的“河道”不属河道,也不是灌溉渠道,而是村中排渍渠道,惯用名称是“金石渠”,是兰溪镇人民政府所有并管理。该渠道大约长1800米、宽6米,渠道两边大约有农户220多户。金石渠未被村民填埋硬化,仅有1家农户围网饲养了鸡鸭。由于金石渠只是村中的一条排渍渠道,因此,农户围网饲养鸡鸭对抗洪排涝不产生严重影响。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达标。强化河道日常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及时将整改处置成效反馈给群众。 处理情况:
1、要求兰溪村村委立行立改,清理金石渠漂浮垃圾;对金石渠进行全面环境整治,清理沿线陈年垃圾、扫障清杂等。
2、要求兰溪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全镇开展百日“村庄清洁行动”,以“五边区域”“九类问题”为整治目标,彻底根除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
整改情况:
目前,益阳市赫山区兰溪村村委立行立改,已制定整治计划,对金石渠进行全面环境整治,预计5月30日前完成整治。
未办结
4 X3HN202405190065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村或金石村存在大量耕地被私挖鱼塘、私建青蛙养殖场、莲藕种植基地、苗木基地、葡萄园、抛荒撂荒,导致红线地永久性破坏。部分私挖鱼塘已做硬化处理。 益阳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益阳市赫山区兰溪村或金石村存在大量耕地被私挖鱼塘、私建青蛙养殖场、莲藕种植基地、苗木基地、葡萄园,导致红线地永久性破坏属实。
2、兰溪村或金石村存在抛荒撂荒不属实。经调查,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村(原金石村)有一处疑似抛荒地,涉及耕地面积16亩,不涉及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历年影像发现,该地块是世林食品二期征地,办理了相关手续,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及当地村委正在加紧推动周围征拆等工作,尽快启动世林食品二期建设。
3、部分私挖鱼塘已做硬化处理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兰溪村(原金石村)中鸡岭组村民欧某珍于2020年硬化其坑塘,坑塘面积0.8亩,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历年影像发现,该坑塘是村民欧某珍的养殖坑塘,并非良田。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间截点完成整改。强化耕地管控,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耕地保护意识。 处理情况:
1、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兰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兰溪村(原金石村)共有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6个(私挖鱼塘2个、私建青蛙养殖场1个、莲藕种植基地1个、苗木基地1个、葡萄园1个),共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7.8亩,其中存量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个、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个。
2、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整改情况:
1、督促兰溪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组织全镇进行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存量和新增两类,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
2、强化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加强对镇、村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兰溪镇、兰溪村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间截点完成整改。
3、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利用村村响、屋场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加大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抛荒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意识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全面落实田长制,督促乡镇、村加强巡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全力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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