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
发布时间:2024-05-31 13:5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生态环境情况报告

  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

  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去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全省14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5个,占比98.6%,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全省195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184个。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8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我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一类”。

  今年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91%,全省PM2.5浓度要力争控制在34.1微克/立方米以内,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97.3%,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稳定在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中央下达的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全面完成。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生态环境状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报告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还不深入,对新发展理念把握不准;生态环保统筹协调机制仍不健全,重点领域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重视山水林田湖草沙、矿产资源、古城古镇古村古建筑古树、城市的天际线山际线城际线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利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行全面节约战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要深入开展“法治护绿”,突出务实管用立良法,突出刚性实效强监督,加快推进美丽湖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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