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9月15日向益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熊炜主持,督察组组长肖祥清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陈竞作表态发言。
副组长王盛才,督察组有关人员,益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县市区相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益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生态强市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市委书记陈竞将“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列为调研课题,分15个子课题集中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连续七年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累计完成整改任务1000余项;持续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洞庭湖总磷污染攻坚战和大通湖治理,2022年南洞庭湖三个断面首次达到Ⅲ类水质,33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7%,在用市级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益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督察期间,书记、市长亲自调研部署典型案例、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13日,督察组交办149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08件,其中责令整改90家,立案处罚19家,罚款145万元,立案侦查2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
督察指出,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有效办法不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强。对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强调传输通道影响、扩散条件不利、站点布局不合理等客观原因过多,而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大通湖水环境质量难以达标问题,强调历史原因、功能定位、考核标准等客观因素过多,而在控源降污、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等方面努力不够。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存在短板。一些干部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认识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益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领导小组,但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统筹协调不畅、协作配合不力、资源共享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部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有的县市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整治任务来推进,有的进展滞后。高新区清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是2023年“夏季攻势”任务,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未动工建设,按期建成投运难度较大。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弱项。
蓝天保卫战存在短板。2022年,益阳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全省倒数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排名倒数12位,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环境空气质量被扣分。2023年1-6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综合指数、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平均浓度仍然全省排名靠后。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建筑工地、建材企业、“散乱污”企业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工地污染防治“6个100%”落实不到位,宝基清晏商住小区、建发未央等建筑工地黄土裸露、雾炮机未开启。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道路积尘较厚,场内动力机械设备排放黑烟。南县鑫宇建材有限公司、安化县格诺建材有限公司等散乱污企业手续不全,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污染严重。
餐饮油烟管控不到位。油烟管控机制不顺畅,前端管理空白,烟道设置过程中缺乏监管,油烟下排、净化设施未安装或设施动力不足等情况屡有发生。部分餐饮业主不主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安装后不开机使用、不及时清洗,有的配备简易净化设施,达不到净化效果。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明显短板。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不到位,虽按要求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建设,但监督管理和正常使用仍不到位。中石化益阳石油分公司益阳油库油气回收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超过标准排放限值33.6倍;湖南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益阳油库向汽油罐车发汽油时,未开启油气回收装置,油气直排大气环境。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益阳市近年发展迅速,形成了“园区在城中,城区在园中”的产业布局,益阳电厂、光大能源发电厂、纳爱斯等大气重点排污单位都位于中心城区及其周边,排放总量较大。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熔炼、制胶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停运状态,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湖南超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烘烤废气处理设施停运,有机废气直排外环境。
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区域交通运输体系不畅通,绕城公路不完善,大型货车穿城而过。公路货运占比高,铁路、水路货运相对偏低,2023年1-5月,水路运输量占总运输量比值为14.6%,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排放移动源淘汰工作缓慢,截至2022年底,益阳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保有量为1.1万辆。
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洞庭湖区是湖南省主要粮食产区,秸秆产生量大,但由于秸秆收储难度大、综合利用效益差、还田利用有风险、群众认识有偏差,禁烧工作主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堵,导致各地秸秆禁烧禁而不绝。
碧水保卫战存在短板。在大通湖治理中,对湖体治理比较重视,但在区域流域治污控源上还有差距。大通湖区域现有鱼池养殖面积5.8万亩,稻虾养殖面积14.4万亩,已建成养殖尾水治理点仅覆盖3400亩,覆盖率1.7%。
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2023年1-6月,益阳市BOD高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仍为0,离年度任务目标70%差距巨大。中心城区管网总长度为1151.13千米,合流制管网长度为315.03千米,占比超四分之一,“十四五”以来,中心城区总计改造污水管网仅32.4千米,管网治污截污整治缓慢。
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部分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返黑返臭,赫山区中干渠水质属轻度黑臭;赫山区大丰电排渠、资阳区白马山渠水质属重度黑臭。部分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滞后,桃江县七星河水质属轻度黑臭;南县大神庙巷渠道水质属重度黑臭。
船舶码头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船舶污染物回收数量统计失真,益阳市四个船舶污染物收集点污染物收集总量与各相关县市提供的收集数量存在较大差异。船舶污水垃圾管理混乱,南县茅草街船舶污染物收集点生活污水中混入大量含油废水,去向及处置情况不清;油污水等危险废物收集量与处置量存在较大差异。
医疗废水处置监管不到位。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自动检测装置废水采样器未实时采样,人为干扰在线数据,将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检测设备样品输送管插置于矿泉水瓶内进行取样分析并上传数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部分设备正在拆除未运行,未按要求启动应急措施,未开展手工监测。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益阳市小散养殖户较多,部门监管难度大,部分养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污水直排、漏排问题。资阳区正大集团养殖场养殖废水消纳能力不足,经农田消纳后的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421毫克/升,氨氮为108毫克/升,超标严重。
净土保卫战存在短板。重点建设用地准入不严。安化县有4个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拟变更为住宅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自然资源部门为了加快土地供应,在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下,完成了土地供应手续。
三是洞庭湖保护工作问题突出。
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湿地保护监管不到位。沅江市执行《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不到位,巴南湖采区不仅超时超量开采砂石,并且侵占南洞庭省级自然保护区100余亩,非法盗采。保护区沅江市目平湖和万子湖内仍有欧美黑杨未完成清退。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再西洲通过挖沟、疏干湿地种植杨树经济林,与该区域功能定位不符。保护区沅江市漉湖五朵花水域存在多艘非法浮吊,无油污、生活垃圾转运记录,甲板未设置围堰,未配备粉尘降尘抑尘设备,煤块、石灰等物料撒漏严重,浮吊生活污水直排湖内。
十年禁渔工作不到位。胭脂湖位于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有人借用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资质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在保育区内以水环境治理之名行非法养殖捕捞之实,且在胭脂湖重建已经拆除的荷叶坝矮围进行投肥养殖。
四是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不到位。
资江流域锑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安化县、桃江县虽加强了累积和遗留锑超标污染问题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安全隐患。桃江县久通锑业部分含锑废矿石未落实防雨遮挡措施,尾矿库渗滤液处理设施维护不及时。安化县白毛溪矿洞历史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清塘铺镇寺溪锑钨矿区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正在实施,仍存在环境风险。
矿涌水治理不到位。赫山区泰天石煤矿矿涌水收集不完全,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酸性矿涌水污染周边农田。桃江县源嘉桥道元冲项目2022年12月竣工验收后未投入使用,矿涌水、淋溶水沉积成坑,强酸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排入外环境。安化县百选石煤矿废水处理系统形同虚设,废水收集管网破损,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
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矿山开采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违法用地、偷采盗采现象依然存在,个别绿色矿山创建达标建设标准低、进度慢,长效机制未落实。桃江县存在多处零星盗采山砂、石煤破坏生态的情况。桃江县东方石料开发有限公司天子坡石灰岩矿已建成绿色矿山,但该矿区裸露面积大,可绿化区域未绿化,已绿化边坡存在坍塌和植被枯死现象。
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部分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不力,修复标准不高。桃江县大仑山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至督察进驻仍未投入工程治理,现场进行矿石破碎筛选,原煤矸石堆场被大面积开挖裸露,淋滤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高新区枫树山金矿已停产两年,尾矿库废水处理循环系统长期闲置,废水通过雨水收集沟流入外环境。
五是绿色发展水平不高。
部分行业无序发展。赫山区落实《湖南省生猪屠宰条例》不到位,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总量不超过4家,但目前在产的有7家,且存在使用落后屠宰设备、检验检疫不规范、加工能力不足、污染治理设施闲置、污水直排等问题。桃江县石灰岩建材企业布局散乱,原材料露天堆放、生产性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场地强碱性废水违规外排。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管理混乱,赫山区鹏展鑫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不完善,部分用地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露天喷漆、切割、焊接等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安化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域环境容量有限,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稀释排放问题长期存在,未及时实施提标改造;企业不落实环境保护风险管控措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三项蒸发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逃避监管偷排漏排等诸多环境问题。
督察要求,益阳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促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提效达标提档进位,坚决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要贯彻落实好“两山”理论,保护好益阳的绿水青山。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大通湖治理与洞庭湖总磷攻坚,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进一步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矿涌水治理和石煤矿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督察强调,益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益阳市委、市政府处理,并抄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