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2021年4月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51 | D2HN202104090076 | 益阳市桃江县武唐镇蓝岈村部分耕地被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农田。 | 益阳市桃江县 | 土壤 | 2021年4月11日,经桃江县武潭人民政府、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情况属实,污染农田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桃江县武潭镇政府参照《新开耕地质量要求》(DB43/T107—1997)回填土层,保持耕地厚度大于20cm,彻底清除表土层30cm内石块,同时,进一步平整地块,搞好土石方平整工作,并完善灌溉设施,做到涝能排,旱能灌。二是加快完成桃江县2020年第十五批次小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用于小城镇建设。
整改情况:桃江县武潭镇政府于4月11日组织挖机和人员对堆积土石方问题进行平整,平整土地约十亩、堆积土石方约1200立方米(该地堆积的土石方和周围土丘),4月15日土地平整完毕。 |
已办结 | 无 | |
56 | D2HN202104090084 |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全丰村600亩一级良田(汤家湾组、下边湾组、李家湾组、献忠组、袁家湖组)被强占,变成建设用地,破坏耕地。 | 益阳市赫山区 | 生态 | 2021年4月11日,经赫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二分局、龙光桥街道、区城投及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所述强占600亩一级良田情况不属实,违法占用耕地实际为36.83亩。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赫山区成立以书记、区长任“双组长”,成立了龙光桥街道全丰社区土地利用有关问题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1+9”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丰社区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调度会,对全丰社区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整改情况:全丰社区违法用地均已进行了行政处罚,村民服务中心、社区安置楼2宗违法用地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现违法占用有36.83亩一般耕地正在补办用地手续。 |
已办结 | 无 | |
58 | D2HN202104090070 | 益阳市南县工业园的鲜奇食品加工厂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入下水管。 | 益阳市南县 | 水 | 2021年4月11日,经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现场调查核实,南县鲜奇食品厂不涉及原材料腌制工艺,生产废水经格栅除杂、沉淀处理后依托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配套建设了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环保相关手续;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其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将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
65 | D2HN202104090063 | 益阳市沅江市政府以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为由,将万子湖乡小河嘴村环保砖厂强行拆除,先有厂后有保护区,属违法强拆,涉嫌环保“一刀切”。2018年曾反馈给督察组,未解决。 | 沅江市 | 其他 | 2021年4月12日,经益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市人民政府及沅江市相关市直部门经现场调查核实,小河口环保砖厂即为天成砖厂,该信访举报不属实。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企业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合法用地手续,属非法企业,2018年5月27日被被国家饮用水源专项督查组挂牌督办。二是在企业不配合、态度不明确情况下,沅江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代履行”关闭拆除工作;三是沅江市主动告知企业关闭原因,并沟通关闭拆除事宜,坚持柔性文明执法,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研,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思想沟通工作。四是企业先后向益阳市中院、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沅江市赔偿45万元,其他不予以支持,此案已彻底了结。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对接原企业负责人就之前的关闭情况宣讲法律和政策,对不了解和不理解的问题进行沟通,彻底解决其不理解、不了解等困惑问题。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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