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2021年4月7日) |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D2HN202104070014 | 益阳市沅江市渔业资源种植保护区内砂石开采,破坏环境。 | 沅江市 | 生态 | 1、2019年11月《湖南省沅江市巴南湖采区采砂对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0月份正式下文将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规。调规后,巴南湖采区已经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2、巴南湖采区属于合法采区且依法依规开采。我市巴南湖采区是依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的相关要求,以政府统一经营的模式进行开采,相关手续齐全且合法。2020年2月17日至11月15日为采区专用通道疏浚阶段,之后才正式开采。巴南湖采区的管理是依据由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及湿地保护等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的《2020年度采砂统一经营实施方案》《2021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并报益阳市水利局审批,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的。 |
不属实 | 1、处理情况:目前,依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的要求,巴南湖采区进入禁采期,于2021年4月1日起全面禁采。水利部门对全市水域内工程船(含机具)进行了重点排查,全市水域内工程船(含机具)全部实施集中停靠,除巴南湖合法采区外,无其他采砂现象及盗采案件发生。
2、整改情况:强化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沅江市采取1+1+3的河道采砂管理,即一个砂石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一个砂石办公室,外加水利、交通、公安三支砂石执法大队,执法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形成部门联动,组合与独立相结合,分别在巴南湖采区、原白沙渡口、漉湖码头、原草尾渡口现场设置了4支执法中队,各配备了交通执法艇,形成了全水域网格式监管模式。同步在漉湖码头、原白沙渡口设置了2个采砂船集中停靠点,对游离于水域的采砂船全部集中停靠在指定地点,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监管。近几年很少接到盗采砂石的举报电话,每次接到举报,水利部门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但发现均非盗采砂石行为。下阶段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的要求对采区实施现场监管,同时举一反三,继续加强全市水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砂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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