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开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2-03-31 09:1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2021年3月2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余下的10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10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生环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瞿海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多次深入一线调度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饮用水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并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值恒和陈竞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配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等工作;其他市级领导根据所分管领域工作,分块分线督导各区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各区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积极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建立大环保格局,出台了《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大环保”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建立了“1+10”(即一个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0个行业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步走”。制定了环境问题网格化巡查制度,实行“四包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排查责任体系,开展对环境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出台了《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益阳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压紧压实压细。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常督严考。建立“4+X”督察机制,采取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跟进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开展了高密度的督查,基本上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缓慢的,及时进行督办,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有序推进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坚持以案促改,强化责任追究。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督察组移交的3起典型案例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调查程序。2020年,对移交的沅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违法排放污染物、虚假整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问责11人,其中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对移交的高铁南站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问责14人;2021年,对“南洞庭湖银鱼和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不力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问责1人。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巡查,实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到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截至2021年12月,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在全省排名第6位,改善排名在全省排第1位。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87.4%、35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和PM10平均浓度改善排名在全省排第1位。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洞庭湖、大通湖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推进不达标断面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截至2021年12月,我市33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8%,其中资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南嘴、万子湖、胭脂湖断面均达国省控断面考核要求。大通湖断面总磷浓度持续改善,较2020年下降1.03%,达到Ⅳ类水质。

(三)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坚持严格管控,因地制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抓好资江流域锑污染防治应急处置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安化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桃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作为典型在全国培训会上作了先进经验交流;桃江县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通报》中被通报环境质量明显变好,并获得奖励资金2500万元;我市石煤矿山修复取得实效,“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入选为2021年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整改中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和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缓慢等问题。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决胜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

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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