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桃江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4-11 18:39 作者:蔡进 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4月8日,县委书记汤跃武在桃江县党政大楼县委常委会议室(5305)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10次县委常委会议。其中一项议题是研究《桃江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长黄劲,政府副县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4月6日进驻我省开展督察,不定期深入下沉各市州开展督察工作。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切实做好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桃期间的协调保障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22号)和市委、市政府《益阳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精神,县生环办制定了《桃江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

一是成立桃江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以下简称“协调联络组”)。协调联络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总协调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二是设立9个专项工作组。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文件组、信访维稳组、宣传舆情组、配合现场督察组、督办问责组、应急监测组、案件办理组、后勤保障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三是建立联络机制。四是健全工作制度。五是严格工作纪律。

会议审议通过了《桃江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并以“两办”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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