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公安环保联动查处一起危险废物案
发布时间:2018-11-22 10:0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0月31日,资阳环保分局接到迎风桥镇政府反映,辖区内原益阳市宏源太阳能废弃厂房内有人晾晒疑似危险废物的污泥。得知情况后,资阳环保分局果断出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勘察,执法人员发现污泥呈淡绿色,有异味,现场包装袋标识显示为含镍污泥、酸碱反应物,生产地址显示为株洲市利德工业园内的湖南东洋利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防止相关证据被转移、销毁,减少污泥对环境造成污染,资阳环保分局当即对含镍污泥进行采样鉴定取证,并委托有危废收集资质的公司暂行贮存,同时将情况通报给了资阳公安分局。

11月6日,资阳环保分局联合资阳公安分局到株洲市进一步调查取证。经核实,该批含镍污泥确为湖南东洋利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由资阳区迎风桥镇黄花仑村村民郭某某女婿周某某于10月29日上午拖运至上述废弃厂房晾晒。周某某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该含镍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7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周某某晾晒含镍污泥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资阳公安部门并立案,同时也通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当事人被公安部门控制。资阳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排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惩处。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  记者:冷涛  通讯员: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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