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精确打击大通湖湖周边非法养殖行为
发布时间:2018-07-01 10:42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大通湖区环保局接到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第四批D2018062502信访件交办函反馈:大通湖区河坝镇老河口村的李政军珍珠养殖基地(投饵养殖)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擅自进行养殖的行为对大通湖良好湖泊的维护产生危害,破坏了生态环境。大通湖区监察大队迅速赶赴现场督办、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行为。

大通湖区环境监察大队对李政军珍珠养殖基地开展环境监察,发现该单位珍珠养殖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擅自在大通湖区河坝镇老河口村进行珍珠养殖(投饵养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大通湖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于2018年5月3日对河坝镇辖区内李政军珍珠养殖基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珍珠养殖,限于2018年5月10日前拆除珍珠养殖设施,恢复原状。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和市政府关于畜禽退养的要求,大通湖区、南湾湖基地、相关乡镇距大通湖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规模养殖企业,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关停退养到位,对在其他区域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予以坚决关停。为了落实上述要求,杜绝养殖企业对大通湖的污染,大通湖区环保局对临湖1000米的养殖户开展了专项执法“回头看”。

(大通湖区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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