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09:4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省委、省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及我市配套文件,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环境准入,依法依规审批。一是做好项目审批工作。2024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96份,其中环评影响报告书28份,环境影响报告表68份。发放排污许可证69张,其中首次申请14张,延续申请9张,重新申请15张,变更发证31张。二是做好分区管控要求动态更新和落实应用工作。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动态更新成果经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高标准发布,同时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对于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一律不予通过。积极报送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案例,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6篇。三是加强涉VOCs项目倍量替代工作。制定并出台《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倍量替代实施方案》,严格审批涉 VOCs 排放的工业项目,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要求,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五是强化专家抽取与管理。完成了益阳市市级专家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的入库与审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在专家库平台内进行专家抽取,做好专家考核与专家信用评价工作。

  2.落实简政放权,加强政务服务。一是下发审批权限,2024年1月1日起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减少群众跑动次数。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相关改革要求,制定了《益阳市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实行容缺办理、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差异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现全市审批标准化等一系列措施,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进一步开展助企纾困行动,制定并印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常态长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助企纾困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的方式,以切实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帮扶措施。

  3.狠抓排污许可,推进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技术抽查,采取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4年内新发证、重新发证的46家企业与4家重点行业企业质量进行全覆盖质量抽查。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针对省生态环境厅核查过程中发现我市存在的问题,排查同类型企业排污许可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年内共举一反三抽查85家。三是督促企业做好执行报告上传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期调度与通报,督促企业按照技术规范按照时限要求与质量要求完成2023年度执行报告,移交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线索66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制定《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湖南启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奇国为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案件审查会议,同时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评审。全年集体审议案件 67件,审核合同43件。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益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坚持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方便群众获取环境保护信息,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多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清理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规定,结合我市地方性立法实际情况与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出台了《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生态环境执法事项176项。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了《益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组织市区(城区)两级执法人员特护期每日开展涉气企业巡查,2024年共巡查涉气企业1058家,发现问题62家,立行立改62家,立案查处76家,罚款180.28万元。积极开展砖瓦、锅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印发了《开展益阳市砖瓦、锅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共检查砖瓦、锅炉企业97家,发现问题47家,立行立改47家,立案查处2家。积极开展“利剑”行动。将“利剑”行动作为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制定了《2024年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并成立了“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的重点锁定在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上。

  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和听证工作。2024年被行政复议1件,复议机关驳回了申请人复议请求。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应诉工作,2024年被行政诉讼案件3件,有2件诉讼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实现了调解,还有1件判决维持。2024年共受理19件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依法依规组织公开听证会,充分保证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局依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的通知》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广泛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知识和理念,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低碳行动,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贯彻还需进一步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提升。

  (二)执法队伍人员不足。虽然我市环保垂直改革推进顺利,但仍然存在人员空缺严重的问题。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例,目前城区三区监察执法力量已完成上收,执法支队现有在编人员仅50人,空编76人。执法车辆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开展执法工作。

  (三)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三是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保护碧水蓝天、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采取自学、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破解工作难题、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过程。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执法。首先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加强综合执法,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做到权责一致。其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注重挑选与论证项目专业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参与论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的成效。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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