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益环罚〔2024〕27号
发布时间:2024-12-31 15:0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82 字体:【大】 【中】 【小】

-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2;">  当事人名称:湖南恒瑞管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希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815765870943

  地址: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界和村窑湖组

  2024年9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湖南恒瑞管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进行生产,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照片、视频;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环评批复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11月2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益环罚告〔2024〕2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1日提出听证,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12月13日举行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双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准确,程序合法。但考虑到你单位主动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减轻了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对你单位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的规定和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遵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通用裁量表裁量标准:裁量起点25%,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2个月以上22%,其余裁量因子都为0,核算罚款金额=[Y+(裁量百分值累计之和)×(1-Y)]×法定最高罚款数额=[25%+22%×(1-25%)]×20万=8.3万。鉴于你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无主观故意,同时主动申请生态损害赔偿,积极缴纳生态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益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益环发〔2023〕23号)、《益阳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益环发〔2022〕17号)的有关规定,你单位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经我局案审会研究,同意对你单位从轻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款单位: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12021029024981639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益阳市桃花仑支行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曹群飞             电    话:130****1881

  姚  剑             电    话:189****0799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23号,邮政编码:413000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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