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化县博兴钨业科技有限公司 资源化处理钨钴废料2000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10:58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资源化处理钨钴废料2000吨/年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安化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安化县博兴钨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5100万元,在湖南省益阳市安化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进行改扩建,现有用地面积3678.51平方米,改扩建后新增用地面积11603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5281.51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内容:在现有厂区西侧扩建一个新厂区,包括扩建一栋一层的生产厂房,用于钨钴废料氧化车间(3#)和钨酸钠生产车间(4#)。一栋一层的仓库(2#)用于原料和产品的储存。一栋三层办公楼(1#)以及污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等。将现有厂区原氧化车间装修改为制钴车间(5#)用于生产粗碳酸钴,其余全部拆除并在原址建设一栋三层仲钨酸铵车间(6#)。项目外购硬质合金废料应满足《硬质合金废料》(GB/T21182-2022)中相关种类要求,对于纳入危险废物的硬质合金废料不予接收。改扩建后全厂年资源化处理2000吨钨钴废料,年产2388吨仲钨酸铵(干基)、329.8吨粗碳酸钴(干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部分氧化废气统一进入水膜除尘-二级喷淋系统-静电除尘系统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蒸发结晶废气、干燥废气共用一套氨冷凝回收精馏+两级酸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各废气从炉头通过通气不通料的旁管连接至冷凝管。冷凝水全部泵入精馏脱和冷凝后尾气一起再经两级酸喷淋处理。酸浸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氨、镍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氨、硫化氢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安化县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低盐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调节池。低盐废水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安化县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低盐废水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高盐废水经专管进入污水处理厂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三效蒸发),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膜、包装袋等,收集后由相应厂家回收利用综合利用。海绵铜鉴定为一般固废时和铁渣、杂质及氧化钛等全部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静电除尘收尘全部回用球磨生产。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袋、沉渣、碱煮残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以及当海绵铜鉴定为危险废物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024吨/年、氨氮0.103吨/年、总磷0.0103吨/年、铬及其化合物0.00296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15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物,由现有项目替代,不新增。总量指标纳入安化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xx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

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联系

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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