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化三益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砂厂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11:2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安化三益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砂厂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卧龙村、夏坪村

建设单位

安化三益建材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化三益建材加工有限公司新增投资3900万元,选址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卧龙村、夏坪村建设砂厂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6305.32m2(其中宗地一为3466.7m2、宗地二为2838.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制砂生产线、扩建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2处原料堆放区、2处成品存放区、2处办公区域等公用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扩建后年产混凝土5万m3、建筑骨料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车间及堆场大门口须安装自动雾化喷淋装置;破碎筛分工序采用湿法作业,设置喷雾装置喷淋抑尘;原料和成品堆场均设置在全封闭式厂房内,并设置安装喷雾系统,定时洒水降尘;搅拌工序须采取布袋除尘器;筒仓须采取布袋除尘器;场内运输车辆保持清洁、车辆加盖帆布、低速行驶,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者。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废水收集后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制砂生产线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直接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宗地一西侧、宗地二南侧(临近道路一侧国道35米范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治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沉淀泥沙、压滤泥饼、沉降颗粒、废混凝土砌块、砂石分离后的废砂、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选杂质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 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本项目不得收集含沥青、危险化学品等含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作为原料进行加工。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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