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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益阳市天成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9.5亿只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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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全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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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市天成源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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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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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益阳市天成源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3560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全丰村租赁益阳市益利达电子公司厂房1栋5层厂房建设年产9.5亿只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36.67m2,厂房内分层布置裁切区、老化区、套管区、清洗区、钉卷区、含浸区、组立区等,并配套建设办公区、员工食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其他配套公辅设施与环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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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 1 中间接排放限值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团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车间安装排气扇用于加强车间通风,裁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含浸和套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电解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电解液、废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27吨/年、氨氮0.0027吨/年、总磷0.0003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223吨/年。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倍量替代来源为湖南国森印刷有限公司。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总量控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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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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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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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