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之都米业大米生产线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9 10:5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33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都之都米业大米生产线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粮食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都之都米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企业于2021年12月花费846万从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购买兰溪镇百家塅兰溪粮食产业园宗地编号3-4,宗地面积13556平方米的共计20.334亩土地(不动产证见附件4),用于建设湖南都之都米业大米生产线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企业于2025年在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备案文号益赫发改工(2025)21号,备案项目名称:湖南都之都米业大米生产线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备案产能为日产500吨精米,由于企业受市场影响,实际设计产能为日加工稻谷100吨,可年加工稻谷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大米加工粉尘经集气装置和离心风机负压收集后采取“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稻谷装卸料粉尘经集气装置和离心风机负压收集后采取“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原粮装卸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和出入口设置卷帘等措施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确保校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和收集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大米加工清理杂质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本要求和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承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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