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20套通风成套设备及配套机械设备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朝阳路粤浙城科技示范基地11#栋103室的闲置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晟明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晟明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选址于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龙岭新区工业大道北侧,年产20套通风成套设备及配套机械设备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4日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赫审(表)〔2019〕58号),并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司因升级工艺,于2023年6月办理了技改环评手续并获得批复(益赫环评表〔2023〕20号),2023年7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手续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因厂房租约到期,拟投资300万元将项目整体搬迁至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衡龙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朝阳路粤浙城科技示范基地11#栋103室的闲置厂房。迁建后项目占地面积2121.5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主要布置机加工区、打磨区、喷砂房、喷漆房等)、办公区、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半成品暂存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迁建项目建成后,年产20套风机通风成套产品、10套造纸机气罩、30台热回收设备以及15000米通风管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排水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原则,喷淋水帘废水经沉淀清渣后须做到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取“水帘柜+除湿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二甲苯、甲苯、苯系物、VOCS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自然沉降;喷砂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自然沉降;机加工粉尘采取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自然沉降。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分别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金属边角料、焊渣、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涂料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环评结论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基本要求和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衡龙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承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