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化县廖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21:0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安化县廖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村

建设单位

安化县廖家坪水库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含:(一)大坝坝体混凝土防渗面板加固;坝基(肩)帷幕灌浆防渗;坝顶路面改造,防浪墙及防护栏杆加固;坝体廊道裂缝修补,廊道内踏步及排水沟加固。(二)泄洪闸弧形闸门启闭排架及启闭机房拆除重建。(三)灌溉发电取水竖井闸门启闭排架及启闭机房拆除重建,更换闸门、埋件及启闭设备;灌溉发电输水管、取水竖井采用环氧树脂砂浆修补+单组分聚脲涂层防渗及抗冲磨处理;更换灌溉深孔闸门及启闭设备;弃水闸闸门启闭排架及启闭机房拆除重建,更换闸门及启闭设备。(四)大坝下游右岸近坝岸坡加固。(五)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测报系统;防汛公路加固改造;管理用房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小施工扰动地表面积;施工期应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密切关注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并加强与梅城水厂的联系与沟通,切实落实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的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浇灌,禁止污废水任意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林木浇灌。

3、施工期应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减少尾气的产生;在施工区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应及时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施工作业面、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量;帷幕浆拌和系统应保持搅拌机密封,同时在加料口周围设置喷淋设施;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车辆加盖篷布。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施工扬尘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4、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应选择合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经过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限速禁鸣,防止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全部运往指定消纳场,沉淀池污泥用于绿化回填,能够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拆除的设备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往指定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设计施工时序,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局;施工结束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对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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