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7 15:2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锅炉房

建设单位

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因在双面多层高密度线路板项目改扩建工程(年产线路板248万m2/年)建设时对于压合工序所需热能考虑不足,导致其配套的1.2MW燃气导热油锅炉供热难以满足项目满负荷生产的热能需求,故拟将厂区现有1台1.2MW燃气导热油锅炉替换为1台2.4MW燃气导热油锅炉。该项目仅为配套的锅炉供热工程扩建,不涉及主体工程,不改变企业线路板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该项目与厂区在建项目(另年产线路板300万m2/年)配套的1台3t/h锅炉无依托关系,厂区2台锅炉建成后,分别独立运行,互不干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委托具备拆除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对旧锅炉进行拆除,锅炉的油管和导热油储罐等在拆除前,应先将管道内的残油排干净,并对油管内油污进行清理,锅炉拆除产生的废导热油(含油泥)及废清洗液须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妥善处置清理干净的废锅炉、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通过1根21m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益阳市中心城区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益环发〔2024〕5号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管控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含油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其收集、转运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保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加强对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按要求落实事故废水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七)落实总量控制指标。企业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17吨/年、氮氧化物3.668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7.754吨/年、化学需氧量42.803吨/年、氨氮6.84吨/年、镍0.014吨/年。通过采取以新带老削减措施,本次扩建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18吨/年、氮氧化物0.294吨/年。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企业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35吨/年、氮氧化物3.962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7.754吨/年、化学需氧量42.803吨/年、氨氮6.847吨/年、镍0.014吨/年,新增总量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总量指标纳入资阳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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